第2875章 无限接近纪元神话-《吞天圣帝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因此,他才能发现此地。

    以他的境界,尚无法感知到我们的诸天。

    当然,现在的北寻王,他已经知道我们的诸天的存在了,必然会去寻找。

    最终,他应该会寻到,毕竟已经有了目标,经过长时间的推演,并非不可能。

    只是,这之间必然会经历一段岁月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北寻王此次谋取你的本源失败,自己反倒损失三分之一的本源。

    他会不会恼羞成怒,将你活出二世构建诸天的事情告知元始纪元里你的那些对头?”

    墨清漓知道,黑暗始祖必然早就已经知道了如今的诸天,否则也不会进攻这片诸天了。

    但是,他们未必知道是谁构建的。

    如果在无始纪元,黑暗始祖们围攻君神一世的时候知道了这点,会不会导致最终无法构建出后世的诸天?

    如果是那样的话,诸天将会突然之间崩塌与消失,无尽的生灵亦会因此而被抹去。

    “他大概率不会,他若那样做,必死无疑,除非他不想活了。

    再者,就算那些人知道了,也无法阻止我成功构建后世诸天。

    你不要想太多,这些事情,不需要你去消耗心力,扰乱你的心境,影响修行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接下来,在此地修行之后,君神和南栀姐姐是要去取起源境太荒生灵的精血么?”

    君无邪点头,“南栀姐需要同境太荒生灵的精血才能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既是如此,君神还是让清漓与玄冥蛟蛇到八九玄殿里面去吧。

    虽然炼化魔龙蛋,我的境界已经恢复到了造化之境。

    但想来也帮不上什么忙,毕竟往后遇到的太荒生灵境界会越来越高。

    我与玄冥蛟蛇反倒会成为君神和南栀姐姐的负担。”

    “也好,你现在便进去陪九卿吧。

    不是你不够强,只是之后遇到的目标境界过高。”

    “清漓知道,不会去纠结什么。”

    君无邪不再言语,随手将她接引到了八九玄殿内。

    而后,他走进自己的木屋,进入时间符阵,准备着手修炼。

    北寻王的本源,是此行意外的惊喜。

    这种资源,就算以他的本事,在这之前都不曾奢望过,根本不会去想。

    毕竟是无道领域强者的先天本源,意味着什么?

    想要从无道领域强者体内剥离本源,必须得有能镇压无道领域强者的本事。

    除非使用前世道果,然后找到无道领域的强者。

    但这样一来,对无道出手,势必会引起黑暗始祖们的察觉,甚至是被诡疫源头盯上。

    这条路是行不通的。

    再者,使用前世道果,直接为二世身谋取资源,并非最优选择,将会打乱这一世身的所有运数。

    谁曾想,阴差阳错,竟然看到了时空瀑布,见到了北寻王。

    如果见到的是其他无道领域的强者,大都不太可能会如北寻王这般表现。

    不是每个无道领域的强者都敢觊觎他的本源,这种人毕竟就还是少数。

    君无邪看着洞天内那团本源,一时间心生感慨。

    无道领域先天本源,含金量自然不用说。

    北寻王的这团本源,将会助他的先天圣体进化之路精进一大截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枫林木屋内,光线昏暗,只有几缕月光透过窗缝洒在地板上,映照出一片宁静而神秘的氛围。

    君无邪在时间符阵内盘腿坐下,开始运转元始金身诀。

    他的呼吸变得深沉而有节奏,体内的血气开始急速流淌,仿佛一条条奔腾的河流在体内穿梭与怒号。

    他将洞天内的北寻王的本源缓缓融入自己的命星之中,不急不缓地融炼着那股强大的本源之力。

    原本光线昏暗的木屋,此时已经是金碧辉煌,被他身体弥漫的金霞照亮了。

    随着时间的推移,不断融炼北寻王的本源到自己的本源内。

    他体内的先天圣体血脉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。

    这种变化并不是一蹴而就,是一个缓慢而持续的过程。

    每一次呼吸,每一次心跳,每一缕本源的融炼,都在为他的血脉注入新的活力。

    他的身体肌肤表面泛起了一层近乎黑色的光,使得四周的空间在扭曲,变成许多个小小的空间黑洞。

    北寻王的本源是空间属性。

    此时,他的先天圣体代表空间领域的血脉正在蜕变。

    这个过程与他以往融炼本源进化血脉不同。

    融炼北寻王的本源,令他的身体有种要被空间之力撕裂的感觉。

    自身本源每次吸纳北寻王的本源,都会对自身的本源造成强烈的冲击。

    毕竟是无道的本源,太过霸道。

    这还是在他有命星和磨世轮盘的情况下。

    否则,以他现在的肉身,根本承受不住,更不可能去将之融炼。

    这种疼痛无比的剧烈。

    不过,他从修炼元始金身诀,就开始经历肉身的摧残,对疼痛的耐受之力,已经到了极其夸张的地步。

    他强忍住疼痛,继续融炼北寻王的本源,整个过程稳步进行,一刻未曾停歇。
    第(2/3)页